10月1号马上就要到了,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就前两天,国税总局视频号再次发了一条视频,着重强调10月1日起各大互联网平台需要按规定进行报送,注意需要报送对的平台不仅是境内平台,也包括境外平台,明确表示诸如亚马逊、tiktok、temu等平台一样需要报送!
根据这个信息,再结合之前《规定》公告的内容,我再简单整理一下关于平台报送的要求:
1、境内平台(如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
境内平台报送由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报送;如无许可证,则由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承担报送责任;
2、境外平台(如亚马逊、eBay、Temu、TikTok、速卖通、shopee等):
由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报送;如无许可证,则由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承担报送责任。
而Temu、Tiktok、速卖通等具有中资背景的境外电商平台,在境内都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主体,自然由这些主体公司报送数据。
3、境外平台,未设立境内主体
必须指定境内代理人履行报送义务。但对于日本乐天、德国OTTO、俄罗斯Ozon等在中国设有招商团队,且相关公司负责卖家入驻和服务支持,则该公司应承担报送义务。
总之呢一句话,不管你境外平台在国内有没有运营公司,只要平台内经营者涉及到中国卖家的,都需要报送相应经营者的数据!
在国税总局发文的同一时间,部分跨境电商平台就陆续发布公告,如全球速卖通、shopee、shein等,已经通知卖家做好报送信息的准备,如下图:
可以看出,之前还有些卖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些境外平台注册主体都不在国内的,大概率不用报送,但现在可以明确了,无论是做国内电商还是跨境电商的都需要报送。
虽然还有很多境外平台没有发布公告,但基于公平性原则、基于《规定》颁布的初衷就是为了构建全国大统一市场,亚马逊、tiktok等平台肯定也是要进行数据报送的!
而且看可以看出,shein和速卖通都在公告里指出了两点提醒:
一个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要注意及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另一个是,不要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易/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拆收入少缴税款。
基于目前金税四期系统的框架逐渐完善、并且数电发票的全面推广,所有的大数据监管链路逐渐覆盖到各行业、各部门,再结合17号文要求卖家申报实际出口的销售额等规则,现在是要把跨境电商的出口报关、纳税申报、资金收汇等整体做合规监管升级。
并且在10月份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第三季度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后,税务机关可利用这些信息与平台内经营者申报信息进行比对,识别不实申报的风险,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因此,这份政策文件生效后,可以说电商卖家几乎不存在“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情况的存在,除非真的想要收到税局的稽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