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首次明确“审查历史放弃原则”同样适用外观设计专利。据此,法院撤销了此前地方法院认定Top Brand公司侵犯Cozy Comfort公司外观专利和商标权并判赔2100万美元的裁决。
这一判决不仅改写了案件走向,也为外观专利的申请与维权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回顾:从判赔2100万美元到翻案
1. 地方法院判赔2100万美元(2:21-cv-00597-SPL)
l 当事人:Cozy Comfort公司与Top Brand公司,均生产超大号连帽卫衣。
l 权利基础:Cozy Comfort公司持有美国第D859,788号外观专利(D788专利)及“THE COMFY”商标。
l 案件背景及经过(投诉下架-法院DJ-反诉):Cozy Comfort在亚马逊投诉Top Brand外观侵权,平台下架15款卫衣链接。双方协商未果,Top Brand向亚利桑那州地区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随后Cozy Comfort反诉Top Brand专利与商标侵权。
l 地方法院观点:未采纳权利要求文字限制性解释的主张;认为Top Brand产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D788专利高度相似,构成外观专利侵权,同时认定商标侵权成立,最终通过陪审团认定判赔2100万美元,并驳回其“不侵权”诉求。
2. 上诉与推翻(24-2191)
Top Brand不服上诉,CAFC的关键判断是:
l 明确“审查历史放弃原则适用于外观专利”;
l Cozy Comfort在专利审查阶段为获得授权作出过区分陈述,相当于主动放弃了部分保护范围,因此不得再就这些要素主张侵权;
l “Comfy”一词为描述性用语,并无消费者混淆证据,商标侵权不成立。
最终,CAFC全面撤销原判,2100万美元赔偿失效。
二、CAFC三步论证:为何推翻原判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通过三步论证,最终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
1. 前提:上诉权仍然有效
Cozy Comfort主张Top Brand未在陪审团指示阶段提出异议,已丧失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上诉权。但CAFC指出:Top Brand公司早在权利要求解释程序中就提出“应依据专利审查历史限制D788专利保护范围”,且法院已有驳回记录。因此,其上诉权仍然成立。
2. 关键:审查历史放弃原则同样适用外观专利
这是本案翻案的关键突破。Cozy Comfort公司主张“该原则仅适用于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放弃’具有模糊性”,但CAFC明确否定其观点,并指出:
l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在审查阶段为获得授权而作出的区分陈述,与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修改一样,均构成对部分保护范围的放弃;
l 一旦放弃,即对后续诉讼具有约束力,申请人不得“反悔”。
判例支持:
l Pacific Coast Marine Windshields Ltd. v. Malibu Boats, LLC:删除附图等行为构成放弃
l Egyptian Goddess, Inc. v. Swisa, Inc.:法院可考虑审查陈述对权利范围的影响。
因此,本案中Cozy Comfort所作的差异性陈述,与主动删除附图效果相同,均是放弃部分保护范围。若允许Cozy Comfort公司在诉讼中“反悔”,主张已放弃的特征构成侵权,将严重违背专利审查的诚信原则,损害公众对专利文件的信赖。
3. 事实: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放弃范围,无法主张侵权
专利审查阶段,审查员曾以“该设计已被White专利(D728,900)公开”为由驳回申请。为获得授权,Cozy Comfort公司明确主张其设计与White专利存在三大核心区别,并据此放弃了相关保护范围:
l 口袋宽度及形状:White专利口袋宽度为衣宽的90%,而D788专利仅为1/3;White专利口袋的形状更具棱角且呈梯形,而D788专利接近正方形;被控侵权产品的口袋设计与White专利相似。
l 袖窿与口袋位置:White专利袖孔底部远高于口袋顶部,而D788专利低于口袋顶部;被控侵权产品的袖孔底部也高于口袋顶部。
l 下摆倾斜方向:White专利的下摆从正面到背面向上倾斜,而D788专利向下倾斜;被控侵权产品的下摆为并非向下倾。
因此无争议证据显示,Top Brand公司的被控侵权产品的上述三个特征恰好落入Cozy Comfort公司在审查阶段主动放弃的保护范围。根据禁止反悔原则中的“专利审查历史放弃原则”,Cozy Comfort公司无权再据此主张侵权。
4. 结论:无法得出侵权结论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核心标准是“普通观察者视角下的实质性相似”,且在进行该判断时,需结合专利审查过程中已放弃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CAFC指出:
l 被控侵权产品落入Cozy Comfort放弃的保护范围内;
l Cozy Comfort未提出其他未被放弃的相似特征作为依据。
l Cozy Comfort未主张整体布局会产生误导性相似的视觉效果;
l Cozy Comfort的专家证言仅笼统称“实质性相似”,缺乏支撑。
CAFC 最终认定:即便从最有利于Cozy Comfort的角度解读证据,也不足以得出外观侵权结论。
三、删除设计未分案,维权反被卡死
此次CAFC判决中引用的Pacific Coast案,也是“禁止反悔原则”应用于外观专利的典型案例。
案件经过:
Pacific Coast在申请“船用挡风玻璃”外观专利时,一次性递交了7组设计。审查员认为不属于单一设计概念,将其拆分为5组。Pacific Coast选择保留组1(图1-6),主动删除其余附图,并最终获得授权(D070专利)。后续仅就组3(图8)提交了分案申请。
之后,Pacific Coast以D070专利起诉Malibu侵权。
法院观点:
法院指出,申请人的删除附图行为缩小了原始申请的保护范围,构成对其他结构的权利放弃。具体到本案,Pacific Coast删除了组5(图10-11,带舱口和两个椭圆形或矩形孔),却未及时分案。根据禁止反悔原则,Pacific Coast 已放弃这部分权利,而Malibu侵权产品也更接近于组5的设计,因此无权再主张 Malibu 侵犯该设计。最终Pacific Coast败诉。
启示:
这一案例提醒申请人:删除≠保留机会,一旦删除未及时分案,就可能永远失去保护。
四、申请人必看:规避风险的4条策略
禁止反悔原则明确适用于外观专利后,申请人需在申请阶段建立风险意识:
l 陈述宜简不宜繁:面对现有技术驳回,以“通过审查”为目标,仅明确“自身设计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点”,不贬低现有技术、不过度解释“非必要创新”,避免扩大权利放弃范围。
l 附图与陈述对齐:外观专利附图是基础,确保文字陈述不与附图矛盾,比如附图含“袖口条纹”,就不要声称“创新点仅在衣身版型”,避免后续维权时袖口条纹的设计无法作为侵权比对依据。
l 删除设计要及时分案:如果合案申请中因限制要求导致部分设计被删除,务必及时分案,否则如果他人抄袭被删除设计,则无法主张侵权。
l 诉前自查审查历史:发起侵权诉讼前,全面梳理专利审查历史(含陈述、修改、放弃要素),确认被控产品是否落入“审查历史限制后的有效保护范围”。
结语
这起2100万美元判决的反转,是外观专利进入“精细化申请”时代的信号。
对申请人来说,“禁止反悔”不是枷锁,而是提醒——审查阶段的每一次陈述和修改,都是对未来维权的伏笔。
谨慎对待,才能真正让专利成为创新的坚实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