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内地专利获准后,其效力并不延伸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果要使同一发明在香港获得同等保护,须另行向香港知识产权署递交专利申请,以禁止他人未经授权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相关专利产品。
本篇会重点给大家介绍下最常用的香港专利申请方式:转录标准专利。
01 1.原授标准专利 直接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无需在外国专利局先申请。 须经过香港专利注册处的审查,保护期最长为20年。 2.转录标准专利 基于外国专利局的审查和授权后,在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 有效期同样可达20年。 3.短期专利 直接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经过形式审查后即可获得注册。 可在提交后的4年内续期,最长保护期为8年。 4.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产品的外观,需经过形式审查。 有效期为5年,可多次续期,最长可达25年。 这些专利类型共同构成了香港的专利体系,旨在支持本地的创新和科技发展。 02 转录标准专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和第二阶段(中国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1.第一阶段(提交记录请求) 在指定专利当局(即CNIPA、UKIPO或EPO)提交专利申请后,公开日起6个月内请求登记香港标准专利申请。请注意哦,此期限不可延期。 所需信息: 申请人姓名/名称和详细地址; 发明人姓名; 发明名称(中英文); 指定专利的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号、公开日; PCT申请的具体信息(如指定专利为PCT申请):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国际公开号、国际公开日; 优先权信息(如要求优先权)。 所需文件: 指定专利的公开文本; 306表(若有;如PCT申请的申请人,地址或发明人有变更); 发明名称+摘要(中英文)。 提出香港申请第一阶段记录请求后,香港指示产权署(HKIPD)将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不符合相关形式规定的,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进行更正。 2.第二阶段(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在指定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日起的6 个月内, 请求注册香港标准专利申请授权。请注意哦,此期限不可延期。 所需信息: 香港申请号、公开号、公开日; 申请人姓名/名称和详细地址; 发明名称(中英文); 指定专利的申请号,公告号,公告日等。 所需文件: 指定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提出香港第二阶段注册与批予请求后,香港知识产权署(HKIPD)将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不符合相关形式规定的,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进行更正。 把握时机,尽早启动转录申请,为专利再添一层稳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