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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滥用1039的8大风险以及虹吸各地数据要求严查重点清算!

先智先觉出海合规及增长实战派 5天前

自从7月7号国税局发布2025年17号公告后,就一直有人在带节奏,说“买单出口”行不通了,让跨境卖家转投“1039”的怀抱。

这里先给答案:“我们非常不推荐1039模式,更不能随意滥用”

且看下去,后面逐一分析。

1、17号文被“别有用心者”当抢使

2025年17号公告的发布,明确了“买单出口”的涉税责任划分,国家的本意是希望构建全国大一统的公平竞争市场,推动实际货主申报委托出口的收入,最后做到采购有票,出口退税或者免税。

结果被一大堆做1039的服务商“嗅到了商机”,一直带节奏引导说不能走“买单出口”,现在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个体户走“1039报关出口”,不用发票、还低税负。


但问题是:随意滥用“1039报关”,税务机关肯定不会认,而且里面隐藏的风险巨高!

更不要说,某些“无良服务商”一点风险都不提,主体公司一年几千万营收,引导做拆分收入,多注册几个个体户走“1039”。


实际上,大部分跨境卖家实体运营的公司都是有限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并且店铺平台注册的账号也是有限公司;

如果收入、申报、包括收汇都放在个体工商户,税务是不会认同的,这是基于恶意避税为目的转移收入,

2、“1039”存在什么风险?

现在最容易被清算的就是补税的问题,去年开始,税务机关已经开始严查各地核定征收的税务问题,“1039”也是重灾区。

地方政府推动“1039报关”,虹吸各地真正应该去做产品出口退税或免税数据,这种举动影响了全国公平市场, 必被实际经营所在地税局严查。

至于原因很简单,地方园区推动的“1039”会造成当地的出口数据下滑,商务部门一定会有意见,税务机关一定是会严查这种恶意拆分收入滥用“1039”的卖家。

① 政策适用风险:1039政策是给市场聚集区的档口使用的,旨在解决市场聚集区小商户的通关难点,并非针对跨境电商卖家。跨境电商卖家在试点地挂靠地址注册个体户,实际经营不在当地,属于非市场采购主体、非市场采购业务混入市场采购贸易,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

补个税风险特别大:因为走1039核定征收后,款项到了个人银行卡,税局判定为恶意转移收入且分红,除了补增值税(未以真正实质经营的有限公司出口报关,视同内销),企业所得税,还可以按视同分红补个人所得税20%,罚款10%,利润的30%就没有了,这不包括万分之5一天的滞纳金。

③定价过高风险:走1039的卖家为了在个体户报关收入不超过500万的情况下多回利润,往往会高报价,导致报关单价过高,毛利率远高于同行,容易触发税局系统预警,引发税务稽查。

④ 报关地点风险:卖家在外地注册个体工商户走1039,但货物不从个体户当地出口,而是从其他口岸出口,长期大比例异地报关,容易被税局列为疑点,可能引发税务调查。

⑤ 核定征收政策变动风险:核定征收模式是慎用的税收救济手段,即使税局批了,审计署还会要求深查,多地已要求个体工商户转查账征收。跨境电商企业大多有账可查,不符合核定征收政策,可能面临已注册的个体户无法核定征收,钱也无法退还的情况。

⑥ 结汇合法性风险:市场采购的个体工商户低税负完税后可提现到个人账户,易吸引境外非法资金通过配单等方式借道1039回流至境内,存在被认定为非法洗钱的风险,给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及相关银行造成较大的监管压力。

最后,还有另一个巨大的风险就是: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而且注销后也不可灭失,就是注销后也要赔,包括税务也是,注销后也要翻出来清算的。

例如:海外发生过多起小朋友误吞电池事项,产品出了问题,被中外律师联合起来,是要赔掉所有财产的。可以搜索苏黎世保险赔偿海外消费者1.5亿事件。

再比如今年发生的案例:

4月24日,21户个体工商户被税务局稽查,涉嫌在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或少缴税款的情况下,提交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注销指引》第六条第十三款:企业在注销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也就是说,哪怕你使用1039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已经去登记注销了,只要税务局想要倒查你,一样可以把你的企业“强制恢复”,让你把税补完了才能注销!

说糙一点就是:就算“死了也要把你的个体户从土里挖出来,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搞完了再埋回去。

3、那“1039”能不能用?

应很多卖家和朋友的要求,还是在这里做一个客观公正的回复:1039毕竟是国家出台的明文政策,说明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能用但不能滥用!

但是(这里必须加一个但是),但是这不代表着你真的满足“1039的申请条件”

不能是为了享受“1039低税负”的政策,把一个亿营收做成了“无限拆分个体户”的伪装。这种“硬吃政策”的做法,必然会给自己埋雷,一旦被查就是罚款+补税(按目前这个财政紧张程度、秋后算账是迟早的事情)。

也就是说,哪怕你使用1039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已经去登记注销了,只要税务局想要倒查你,一样可以把你的企业“强制恢复”,让你把税补完了才能注销!

“申请1039”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这里列5个最重要的点:

1、必须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内注册的个体户,且系统当中备案登记;

2、所卖的产品需要是试点地内采购,且符合试点地的商品目录;

3、在试点地内有实地实质化经营,而不是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就行;

4、买卖双方在市场的买卖行为真实可追溯;

5、销售额500万以下。

但是我们还是强烈建议各位卖家,不要用“1039报关”,去优化自身供应链,去找能够提供进项发票的供应商,然后自营申报出口,哪怕不申请出口退税,也可以申请出口免税。

所以别再问我走1039会不会不合法”的问题,现在这个时代,很多政策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适不适合你的问题!

适合的,合法去应用,不会追究你责任;不合适的,硬要去用,哪怕你能用一时,迟早也给你揪出来,凡存在必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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