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法规》(下称“法规”)旨在更新和取代现行的欧盟电池指令。为提高电池回收率并减少环境危害,该法规第13条对电池标签标识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其中,第13条第4款和第5款对“分类收集符号”(即打叉垃圾桶图标)和特定化学成分标识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分类收集符号(打叉垃圾桶标识)要求
根据法规第13条第4款的规定,所有投放至欧盟市场的电池必须标注打叉的轮式垃圾桶图标,以提醒用户该电池不得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图示示例如下:

1. 图标样式:必须采用法规附录 VI 中规定的标准图样。
2. 标注位置:应直接印制在电池本体上;若受限于电池尺寸无法标注,则应标注在电池包装上。
3. 标识尺寸要求如下:
a. 一般电池:分类收集符号面积应至少占电池最大侧面积的 3%;最大尺寸不得超过 5 cm × 5 cm。
b. 圆柱形电池:分类收集符号应至少占电池总表面积的 1.5%;同样不得超过 5 cm × 5 cm。
c. 例外情况:如果电池体积过小,导致印刷出的图标小于 0.47 cm × 0.47 cm,可不在电池本体印制该标志;此情况下,必须在电池包装上印制尺寸不小于 1 cm × 1 cm 的图标。
(二)化学成分标识要求
根据法规第13条第5款的规定,若电池中镉或铅含量超过限值,必须在分类收集符号下方标注相应的化学符号:
Cd:适用于镉含量大于 0.002% 的电池;
Pb:适用于铅含量大于 0.004% 的电池。
1. 标注位置:化学符号应位于打叉垃圾桶图标正下方;
2. 标注面积:化学符号的面积应至少为打叉垃圾桶图标面积的 1/4。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务必自行查阅并遵守《欧盟电池法规》,以确保商品在欧盟市场上的合规销售。以下建议仅供参考。为确保电池标签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建议电池制造商或销售商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 标签设计时应严格遵循法规附件 VI 的图样规范;
2. 印制前应根据电池实际尺寸合理调整图标大小,确保清晰、耐久、易识别;
3. 若因尺寸受限无法在电池上印制,应在包装上补充相应标识;
4. 若电池中含有 Cd 或 Pb,应进行成分合规管理,并及时更新标签内容以确保符号准确标注。
在向欧盟市场销售相关商品时,商家有责任遵守《欧盟电池法规》相关要求。针对不合规商品,平台保留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向买家发出风险提示、下架商品、通知买家或其他相关方将商品销毁/退回等。 (点击文字查看原文) (点击文字查看原文)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