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工贸部的建议,进入该国市场的跨境电商平台必须申请牌照并设立代表处。 根据规定,使用越南域名、显示越南语言或每年来自越南的交易量超过 10 万笔的跨境网络零售平台必须向工贸部注册运营。 去年,Temu 等一些跨境平台虽然没有在越南注册运营,但仍然允许用户使用越南版在该平台上下载应用程序(app)、购买和支付。 为加强管理,在目前征求意见的《电子商务法》草案纲要中,工贸部提出,在越南市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贸易商和组织必须申请获得许可。除此之外,他们必须在越南设立代表处或任命其授权代表作为越南的法人实体。 禁止跨境零售平台在未向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草案还禁止提供电子商务支持服务(中介服务、物流服务、支付)的单位与越南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平台合作并提供服务。 工贸部表示,《电子商务法》有望规范驻越南代表机构或授权法人实体的责任,运营商将出台关于境外卖家认证责任及赔偿责任的规定,以确保国内消费者的权利。 越南电商市场规模在东南亚排名第三,增长率在全球排名第五。其规模从 2014 年的 29.7 亿美元迅速增长至目前超过 250 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 20-30%,占全国消费品和服务总收入的 8%。 根据工贸部的说法,现行法规不足以规范电子商务的重要问题,跨境电商等许多新模式的出现,给管理带来了难度。 此外,目前对该群体的监管也比国内运营的官方电商平台“宽松”,造成竞争环境的不公平。海关、税务、市场管理等机构也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除跨境交易外,直播带货等新形式一般仅作为伴随销售的广告活动进行监管,对于参与主体以及必须向观看者提供的最低限度信息、账户身份等没有单独规定。 目前,参与电子商务的人口比例超过 60%,人均每年购物金额约为 400 美元。因此,工贸部表示,制定《电子商务法》将满足市场发展要求,保护各方利益,为越南发展数字经济创造动力。
来源:跨境东南亚